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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1月—7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情况。
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个地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%,平均浓度为28微克/立方米,PM10平均浓度为64微克/立方米,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/立方米,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/立方米,CO平均浓度为毫克/立方米,O3平均浓度为145微克/立方米。
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:陇南市、甘南州、庆阳市、张掖市、嘉峪关市、酒泉市、金昌市、天水市、定西市、武威市、平凉市、临夏州、白银市、兰州市。
2023年1月—7月,全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:庆阳市、临夏州、武威市、张掖市、定西市、酒泉市、天水市、平凉市、嘉峪关市、兰州市、陇南市、甘南州、金昌市、白银市。
甘肃台报道。
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:翟佳娟